飲酒食海鮮起淫念!醉男猥褻女室友拉手入褲襠手交 捱告下場曝光
撰文:田中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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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醉不是犯事借口,一樣會被重罰!台灣彰化1名男子提供房間讓女友人暫住,翌日深夜飲酒和食用生猛海鮮後,懷疑受到酒精影響,向女室友強吻摸胸,甚至抓着對方的手部放進入自己褲襠,讓對女室友替自己手交。女受害人事後報案提告,雙方事後成功調解,受害人亦接受賠償。男被告強制猥褻罪名成立,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,但可緩刑2年。
告飲酒食海鮮後猥褻女室友
台媒於今年3月報道,趙姓男被告和女受害人本身是朋友,案發2023年7月23日晚上,受害人無家可歸,趙男同意提供住所房間讓她暫住。
豈料去到翌日(24日)晚上11時許,趙男返回住所後,直言因飲酒和食用海鮮而產生性慾,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,即場對她作出猥褻行為,包括強吻摸胸,而且強拉受害人的手部,伸入褲內手交。
雙方和解 被告獲准緩刑
女受害人事後在男友陪同下報案提告,彰化地院審理案件後,法官認為被告未有得到原告同意,強制猥褻對方,令到其身心受到傷害,但考慮到被告認罪,而且和原告達成和解,以及進行賠償,判處強制猥褻罪名成立,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,但可緩刑2年,緩刑期間,被告需要接受保護管束,參加4場法治教育課程。
(綜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