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國安處拘1男4女涉宣揚台獨港獨 35歲男涉變聲虛報在啟德放炸彈

撰文:凌逸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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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1男4女,涉嫌發表港獨及台獨言論,並向警方發放訊息,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的炸彈;其中一名35歲男子更利用變聲軟件製作聲帶報案。警國安處昨日(2日)拘捕該5名男女(24至38歲),他們涉嫌「串謀恐怖活動」。

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士的住所後,暫無發現任何爆炸品裝置,正調查他們的犯案目的及政治主張。由於有人將涉案電話棄置海邊,警方派員落海搜索。

國安處6月4日落案起訴該名35歲男子4項「炸彈嚇詐行為」罪。案件將於同日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。另外4名女子則獲准保釋候查。

警方特別任務連(飛虎隊)水鬼隊落海搜索。(左朗星攝)

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下午5時許,在紅磡德豐街交代案情時指,此案涉及4月29日至5月20日一系列案件,有人透過電話、電郵及社交媒體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訊息,包括宣揚「台灣獨立」或「香港獨立」、廢除香港國安法言論等具煽動意圖的訊息;其中一次揚言準備引爆藏在中央駐港機構的炸彈。

另外,5月13日有人又致電999,表示在當日稍後,於啟德體育園一音樂會放置炸彈及會引爆,宣揚台獨及港獨。案件嚴重,涉及恐怖活動及危害國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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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國安處接手追查後,發現一名35歲中國籍男子與連串案件有關,他涉在5月13日利用手機用變聲軟件製作聲帶後,在紅磡附近致電999報案,再將電話棄置海邊。

人員昨日拘捕該名男子,亦拘捕4名20至38歲中國籍女子,並搜查4個單位,檢獲一批與案有關的電話及電腦設施,暫無發現任何爆炸品裝置。現時調查方向包括疑犯犯案目的及政治主張。警方其後安排蛙人落海尋找電話;現場可見,警方特別任務連(飛虎隊)水鬼隊於下午約5時35分落海搜索,至約6時15分上水,歷時約40分鐘。

警方特別任務連(飛虎隊)水鬼隊落海搜索。(梁偉權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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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桂華重申,除《香港國安法》第24條的威脅實施恐怖活動罪外,警方亦有試圖從《公安條例》第28條炸彈嚇詐行為方向調查,前者涉及無期徒刑,後者及涉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。他斥涉案者的行為相當不負責任,浪費警力及公共資源,對社會構成恐慌,強調警方有決心、有能力偵破破這類罪案。

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。(夏家朗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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